群體時代,三個臭皮匠是否能頂個諸葛亮?——《烏合之眾》讀后感
發布時間:2021-04-29
來源單位:全媒體實驗創新中心(研創中心)
“三個臭皮匠,頂個諸葛亮”體現的是集中的智慧,集體的力量;而《烏合之眾》中卻說“群體中可以累加的一般只有愚蠢而不是天生的智慧。”那是否這樣就可以判定這兩種觀點是對立的呢?我認為不能簡單地認定一種結果,《烏合之眾》本身對“群體”的剖析就是多面,復雜的,它所闡述的觀念與“三個臭皮匠頂個諸葛亮”產生的本質爭執是,群體產生的效應是正的還是負的?而這個問題,需要我們辯證地去看待。
首先,《烏合之眾》中即使有很大的篇幅說的都是群體的弊端,但是對于群體的力量還是給予了肯定:“以后的社會,不管根據什么路線進行組織,都必然要考慮到群體的力量,這種力量是至高無上的,是最終必然會留存下來的。”從這一點上來說,我們討論的兩種觀點就不是完全對立的,他們的共同點就是都肯定了承認了當群體聚集的時候是會產生不可估量的力量的。只不過,“三個臭皮匠”體現的是能推動事物發展的力量,《烏合之眾》里的“群體”,體現的是不確定的,可好可壞的力量。
那么基于這個共同點之后的分流,就是這兩種觀點的對立所在。“三個臭皮匠頂個諸葛亮”是群體作用產生的正面效應,而《烏合之眾》中群體產生的往往一種破壞性的力量,只有在某些特定情況下才會發揮積極的作用。這兩種觀點的分歧體現在勒龐對“群體的情緒”和“群體的意見”的闡述上。

我們可以從最近的“新疆棉事件”來看群體的感情。《烏合之眾》中認為,群體是急躁、沖動、易變的,易受暗示和輕信,群體的情緒是夸張與單純的。新疆棉引起的民眾對事件中涉及的幾個國外品牌的一系列抵抗行為,本來是一種環境刺激下自發地表達愛國的行為,但這種沖動越聚越大,就超出了可控范圍,上升到了對品牌下的工作人員的人格攻擊,我認為這就體現了勒龐所說的“在感情與理性的沖突中,感情從未失敗過。”過激的行為超出了理智的范圍,此時群體帶來的影響就成了負面的,對社會并沒有什么積極作用,甚至是在給問題增添問題。如果“三個臭皮匠”的意見是在受刺激因素支配的情緒之下形成的,那么他們除了情感的偏激,是沒有產生與“諸葛亮”對抗的力量的,他們的聚集只是在累積群體的副作用——情緒發泄。
“群體中的每個個人只是把他們擁有的共同的尋常品質集中在一起,那么這個群體所擁有的只能是明顯的平庸,而無法創造出新的特點。”所以,反過來,如果“三個臭皮匠”這個群體創造出了他們個人無法產生的才智,集中的是契合群體的個人身上的不凡之處,那么此時這個群體就起到了積極作用,產生正面效應。
此次新疆棉事件中有過激行為的人們,就可以看做這“三個臭皮匠”。他們是中國人,在情感上都傾向中國,使他們在心理上成為一個群體,希望自己能發揮一點作用,群體的情感支配著他們,如果只是將大家激動的情感累積起來,那么極容易變成一場抵抗過激的情緒發泄。“不理智”則是他們“共同的尋常品質”,集中起來也就無益處,群體就不能產生正面效應。
新的群體時代,群體的力量依然值得謹慎,只有正確地使用群體的力量,個體形成的是一個優質的群體,才能實現“三個臭皮匠頂個諸葛亮”,相反,就只能給社會帶來一群烏合之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