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1日深夜,以余飛、宋方金為代表的111名導演、制片人、編劇等影視從業者通過微博發布了一張聯名的致媒體公開信《抄襲剽竊者不應成為榜樣》,呼吁抵制此前已被法院判決剽竊他人作品的于正和郭敬明。

發起人之一宋方金在媒體采訪中表示,這些影視從業者經常在私下聊天時談到這個話題,認為網絡平臺將郭敬明和于正奉為導師和偶像是不合適的,“這樣對那些辛勤工作的、認真的原創者是不公平的”。討論持續了很久,但各個從業者群里呼吁發起簽名,只用了幾天時間。而聯名抵制信發布至今,郭敬明終于做出了道歉。

聯名抵制從何而來?
2014年,編劇瓊瑤舉報于正熱播新劇《宮鎖連城》(簡稱:《宮3》)抄襲自己1993年作品《梅花烙》,并將于正訴諸法庭。在中國電影文學協會副會長汪海林擔任文學助理協助律師及劉毅等專業編劇、業內人士的幫助下,于正敗訴,并且賠了五百萬,還需要公開道歉,當年人民日報點評這件事,還給于正冠上了“文賊”的稱號。

于正賠償了瓊瑤五百萬,但是從該案件法院判決至今,他始終拒絕道歉。于正受抄襲風波影響時并沒有由此懊悔,相反他還理直氣壯地回答,表示自己僅僅只是借鑒了瓊瑤的作品,并沒有有任何的抄襲。
2006年,郭敬明因小說《夢里花落知多少》抄襲莊羽2002年創作的作品《圈里圈外》,而被告上法庭,最終郭敬明敗訴,需要賠償莊羽20萬元并公開道歉。但在抄襲事件第二年,他就進入了中國作協,成為了其中最年輕的成員。

在于正、郭敬明被爆出被法院判決剽竊他人作品之后,二人的職業生業非但沒有受到打擊和影響,反而一路高升,在資本和流量上占據了中國影視行業的重要地位,近期郭敬明的電影《冷血狂宴》、《如果聲音不記得》、《晴雅集》都取得不錯的票房。《如果聲音不記得》更是超3億,一度成為票房冠軍。不可否認,他們的作品流量與話題度都不缺。他們甚至在熱播的綜藝節目中擔任導師和評委,偷盜者化身為傳道者,不間斷地進行話題炒作,引發關注和熱議,被資本和平臺追捧。
抄襲者何以得勢?
對于平臺而言,他們追求的就是市場和流量,于正和郭敬明最不缺的就是爭議與話題度。節目上與和導師的爭吵、對演員的犀利點評,每一條都能輕易掛上熱搜。且當觀眾在質疑在討論于正、郭敬明憑什么可以坐上導師席位時,平臺就贏了。誰是真正的創作者,他們并不在意。

對于抄襲者而言,在這陷入利益漩渦的紛雜時代,現實讓他們彎下了文人的傲骨。影視劇行業長期追求“短平快”, 即用最短的周期、最低的成本,獲取最高的收益。于是乎,他們為了賺錢,為了賺快錢,為了賺大錢,走上了抄襲這條低成本高效益的道路,火速東拼西湊,融梗,借鑒、模仿、洗稿、盜圖。

即使被發現抄襲,道歉或刪文或賠錢,雷聲大雨點小,沒有讓抄襲者傷筋動骨,反而助長了他們的名氣。
法律維權道阻且長
首先,抄襲行為的界定十分困難。目前網絡文學范圍內常見的抄襲情況大致可分為以下三種:一、語句上的一致性:大段簡單復制粘貼,這較為容易判定;二、語意上的一致性,中譯中,即修改結構順序與修辭手法等高吻合度再現另一部作品的內容; 三、情節上的一致性:如抄梗,洗稿,即對故事獨創的情節橋段或者精細的設定進行抄襲,這種隱晦的“高級抄襲”很難進行法律判定。根據“思想與表達二分法”的原則,作品中表達的抽象思想不受到法律的保護,法律只保護思想的具體表達形式。所以這舉證難度較大,難以有直接有力的證據證明抄襲者并非巧合地“撞腦洞”。

《錦繡未央》(右)與《身歷六帝寵不衰》調色盤片段。
其次,成本高收益少?!白隽舜罅康墓ぷ?,非常復雜、非常麻煩,即使最后有賠償,但維權成本還是非常高。”作為鑒定抄襲領域的資深人士余飛表示?!跺\繡未央》花費了3年時間對比,有60位編劇、9位律師以及近百名志愿者參與,最終才認定侵權成立。而這邊《錦繡未央》大火,播放量達到190億;但這邊是漫長維權,原創作者僅獲賠13.65萬。郭敬明的小說《夢里花落知多少》剽竊作家莊羽作品《圈里圈外》,法律判定賠償莊羽經濟損失20萬元,追賠精神損害撫慰金1萬元,而在此之前,《夢里花落知多少》銷量已有一百余萬冊,版稅收入超兩百萬元。且案件需要反復對比文本細節,從訴訟到結案耗時較長,例如作家匪我思存狀告《甄嬛傳》原著小說抄襲的案件至今沒有結案。

抵制抄襲責在眾人
此次的聯名抵制,是一次原創者對抄襲者的反擊。但網上也有不一樣的聲音:抵制名單中,也有《甄嬛傳》、《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等“抄襲劇”的編劇出現。這些作品的原著都,但當小說被改編之后,情況就復雜了起來。此前,玖月晞的《少年的你,如此美麗》被改編為電影,這部影片獲得眾多獎項后,將“代表香港角逐奧斯卡”受到了很多的質疑和嘲諷。一部電影或電視劇的構成,除了基礎的劇本之外,還有演員、導演等眾多因素。有的人認為電視劇應和原著分開看,但當一本抄襲的小說被改編之后,作者從中獲得的利益卻是實打實的:名聲、財富、關注度。而在抄襲者有了更大的關注度后,他的粉絲開始“洗白”,從而形成惡性循環。不得不說,這樣一條“改編”的產業鏈,它的開始就是錯誤的。

其實,于正、郭敬明的劇是觀眾看的,書是觀眾買的,爭議是觀眾引起的,流量是觀眾制造的,把他們如今的高位是觀眾一步步推上去的。水能載舟亦能覆舟,市場由觀眾需求決定,如果能夠形成反抄襲的社會共識,抵制存在抄襲的作品,那么“文賊”的生存空間就會經歷最大限度的擠壓,繼而倒逼“文賊”進行真正的屬于自己的創作。馬丁·路德·金曾說:“最大的悲劇不是好人的沉默,而是壞人的囂張。”當抄襲大行其道,“文賊”耀武揚威之時,沒有一個沉默者能夠保證自己不是下一個受害者。所以,反抄襲的意識需要人人皆有。

相信時間會淘洗出真正的優秀的良心的屬于創作者的作品,法律會完善,人會煉就火眼金睛,行業會良性發展,公道遲早會來,我們現在要做的就是不要讓惡幣驅逐良幣,不要讓真正的創作者失去繼續潛心創作的勇氣和底氣,而讓理想之光照進現實,讓反抄襲的星星之火燎原九州。